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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大纲》一书的主要内容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宇宙论”。相当于中国哲学的自然观或“天论”,其中分述了中国哲学的本根论、大化论,后来补录了形神问题。在本根论的“气论一”和“气论二”两章中,主要阐述了张载、罗钦顺、王廷相、王夫之、颜元、戴震的思想。他在《中国哲学大纲》中首次指出:自宋至清的哲学思想,可以说有三个主要潮流,除了程朱之学和陆王之学外,还有“唯气的潮流亦即唯物的潮流”,从30年代到80年代“经多年的论辩,宋明哲学分三派的观点已为多数学者所承认了”。
第二部分是“人生论”。书中指出“人生论是中国哲学之中心部分”,而且“‘天人合一’乃是中国人生思想的一个根本观点”。这一部分的内容丰富,论述也较详,占了全书多一半的篇幅,其中分述了中国哲学的天人关系论、人性论、人生理想论及人生问题论。他对中国哲学的道德理想主义的阐发主要集中在人生理想论和人生问题论,晚年注重对中国哲学的“价值观”的研究亦是以此为基础。另外,他晚年把“历史观”问题也列入中国哲学的研究范围。 第三部分是“致知论”,指出知识问题虽然不是中国哲学所注重的,但其“论人论天,都在知中;既求‘闻道’,便亦不能不研讨‘闻道之方’”。“致知方法与德行涵养有相依不离的关系,这也是中国哲学的特点之一”。这一部分中,还分述了知论和方法论,包括知之性质与来源、知之可能与限度、真知问题、名与辩问题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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